蘋果因濫用音樂串流媒體提供商的應用商店規則而被歐盟罰款 1.8B 歐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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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說明
- 歐盟委員會已命令蘋果取消反轉向條款,並避免重複侵權行為。
歐盟監管機構已 交付 今天,蘋果公司遭受了沉重的財務打擊,對這家科技巨頭處以超過 1.8 億歐元的罰款。此次處罰源於蘋果濫用其在 iOS 行動應用市場的主導地位,特別是與音樂串流服務相關的市場。
歐盟委員會的一項深入調查得出結論,蘋果透過阻止音樂串流應用程式開發商充分告知消費者 App Store 生態系統之外提供的更便宜的訂閱選項來從事反競爭行為。這些做法被歐盟委員會稱為“反轉向條款”,違反了《歐盟運作條約》(TFEU) 第 102 條。
蘋果反壟斷違規細節
委員會的調查結果概述了蘋果如何積極施加限制,使音樂串流媒體提供者無法:
- 告知用戶應用程式外的訂閱優惠和定價差異。
- 包括應用程式內鏈接,引導用戶訪問外部網站以獲取替代訂閱選項。
- 透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聯絡新用戶,向他們介紹其他定價或訂閱方案。
委員會的結論是,蘋果公司的這些故意行為對於保護公司的商業利益來說既沒有必要,也不相稱。它們直接損害了 iPhone 和 iPad 用戶的利益,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,並可能提高音樂串流訂閱成本。
蘋果的成本
該罰款基於委員會 2006 年罰款指南,考慮了侵權的長期性、蘋果的市場份額和總收入。值得注意的是,歐盟委員會在最初罰款的基礎上增加了一筆巨額罰款,以確保罰款既能起到懲罰作用,又能對蘋果和其他類似規模的公司產生強大的威懾作用。
負責競爭政策的執行副總裁瑪格麗特·維斯塔格(Margrethe Vestager) 表示:「十年來,蘋果濫用了其在透過App Store 分發音樂串流應用程式的市場主導地位...根據歐盟反壟斷規則,這是非法的,所以今天我們對蘋果處以超過 1.8 億歐元的罰款。”
除了罰款之外,委員會還命令蘋果公司停止這些反轉向行為,並避免未來出現類似行為。